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珠海华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29 16:45: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珠海华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14404000621846501):

我局于2026年714日向你单位发出《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珠税 阻〔2026〕35号),因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珠税 阻〔2026〕35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729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