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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限期结清或提供欠税担保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9 17:32: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对我局部分未按期缴纳税费的下列限期结清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欠税担保通知书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进行公告送达(名单及文书详见附件)。

    请公告附件所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帆路1008号)签收《税务事项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帆路1008号

    联系人员:陈梓涵

    联系电话:0756-6338344

    特此公告。

附件1:公告送达纳税人名单;

附件2:《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金税税通〔2026〕33161号)

附件3:《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金税税通〔2026〕33158号);

附件4:《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金税税通〔2026〕33153号)

附件5:《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金税税通〔2026〕33166号);

附件6:《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金税税通〔2026〕33170号);

附件7:《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金税税通〔2026〕33171号);

附件8:《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金税税通〔2026〕33181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729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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