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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3 ZX000549 参保险种变更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社保费指南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职工的参保险种、缴费基数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

用人单位聘用外籍职工后,该国家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障协定且已生效的,用人单位申请修改职工的参保险种的。

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不在内地(大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申请修改港澳台职工的参保险种的。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件字号 粤人社规〔2023〕18号
制定机关全称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条款号 第三条第二款
条款内容
税务机关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调整、增减变动和基本信息变更申报,包括参保单位因撤销、合并、分立及其他原因提出的信息变更或注销申报,并将申报信息传递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依据税务机关传递的明细信息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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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令 第41号
制定机关全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条款号 第十一条
条款内容
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内地(大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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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必报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序号 表证单书 操作
1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纳税人注意事项】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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