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关于对翁培基、陆德辉、李冠平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8 11:31:1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鉴于对翁培基(身份证号码:440982********1434)、陆德辉(身份证号码:440982********6291)、李冠平(身份证号码:440982********2117),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我局现向翁培基、陆德辉、李冠平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文书见附件)。

请翁培基、陆德辉、李冠平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下郭税务分局(地址:化州市下郭大道西堤中路下郭大桥往北50米)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税务事项通知书(化州税下郭局 税通 〔2026〕 2738 号)

      2.税务事项通知书(化州税下郭局 税通 〔2026〕 2739 号)

      3.税务事项通知书(化州税下郭局 税通 〔2026〕 2740 号)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2026年7月20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