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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8 09:05: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鉴于对化州市锐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40982MAERPLKF0E),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化州市锐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书见附件)。

请化州市锐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东山税务分局(地址:化州市橘城中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120米)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化州税东山局限改〔2026〕22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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