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顺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5200MA4UT46680):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以下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揭东税白塔强催〔2026〕2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揭阳市揭东区白塔镇政府旁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白塔税务分局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揭东税白塔强催〔2026〕2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白塔税务分局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