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决定:
任命余志锋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法制股股长、三级主办;
任命吕贤晖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股长、三级主管;
任命沈明娟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股长、四级主办;
任命陆颖芳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股长、三级主办;
任命陈莹莹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沙坪税务分局副局长、四级主办;
任命孙诗漪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嘉悦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四级主办;
任命亢芷莹为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沙坪税务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四级主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