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泉文化休闲会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0102707655510):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华乐税务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穗越税华乐强催〔2025〕12号)(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华乐税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09号)领取《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华乐税务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穗越税华乐强催〔2025〕12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华乐税务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穗越税华乐强催〔2025〕12号)正本即为送达。
纳税人可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查看附件文书,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领取。联系电话:020-83578112。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华乐税务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穗越税华乐强催〔2025〕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