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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五批)、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二批)、2025年度-2027年度(第一批)、2026年度-2028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
公告〔2026〕48号
发布时间:2026-06-12 11:40:55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审核确认,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五批)、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二批)、2025年度-2027年度(第一批)、2026年度-2028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1.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五批).pdf

      2.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pdf

      3.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pdf

      4.2026年度-202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26年5月29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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