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自2021年起每年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确认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广州市市、区两级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为方便社会组织和捐赠人查询,现将2021年以来确认名单和确认文件汇总挂网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1.广州市市、区两级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汇总(pdf版本)
2.广州市市、区两级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汇总(excel版本)
3.穗财综〔2021〕10号
4.穗财综〔2021〕33号
5.穗财综〔2022〕12号
6.穗财综〔2022〕36号
7.穗财综〔2022〕37号
8.穗财综〔2023〕7号
9.穗财综〔2023〕12号
10.穗财综〔2023〕40号
11.穗财综〔2024〕11号
12.穗财综〔2024〕28号
13. 穗财综〔2025〕12号
14. 穗财综〔2025〕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