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修订佛山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财法〔2024〕8号)规定,经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6年佛山市(市级)第二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佛山市旅行社协会、佛山市广东省佛冈县商会、佛山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佛山市睿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佛山市麦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