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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佛山市三水区第二批(区级)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三财法〔2026〕3号
发布时间:2026-07-24 11:05:59来源: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各镇(街道)财政公资办,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所),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修订佛山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财法〔2024〕8号)规定,经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6年佛山市三水区第二批(区级)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佛山市三水区房地产行业协会,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三水医院),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医院,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佛山市三水区公共卫生医院),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三水区税务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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